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关于2025年度 书画装裱及修复服务单位公开征集的公告

根据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工作需要,现对装裱修复业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征集,本着公平公开原则,经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2025年度合作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评审。

 

一、评审流程

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2、接收各服务单位提供的评审材料与实物;

3、由本馆(院)评审团队现场评审,对入围服务单位通知进入复审;

4、服务单位根据馆方要求提前装裱原件与装裱材料样品,接受评审团队复评,若未达到评审要求技术水平且相差较大者,取消其中选资格;

5、根据评审团队意见,最终确定8家服务单位,并在本馆(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

 

二、参加评审要求

1、参与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与服务单位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评审要求,注册年限不得少于1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参与单位需有相关业绩(提供前期优秀案例及合同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5、不接受机制装裱、手工热膜烫裱、使用化纤材料及机制纸、皮纸质装裱、非传统工艺装裱的服务单位;

6、参与服务单位应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评审资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评审需提供的资料及实物

1、《书画装裱与修复评审报名表》(见附件1);

2、装裱原件(至少提供框装与立轴装裱工艺各一件)与装裱材料样品(常用框料、绢、绫、轴头、纸张、天地杆等),此项实物复审时提交;

3、书画装裱与修复项目报价表(见附件2,填写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证书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6、相关业绩资料(提供前期优秀案例及合同证明);

注:以上材料请注意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评审标准

对服务单位资质、设备、场地规模;总体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服务项目报价;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五、评审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请参与评审服务单位将评审材料交至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办公室报名参加,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51-6079589

 

附件:1、《书画装裱与修复评审报名表》

         2、《书画装裱与修复项目报价表》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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