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工作需要,现对装裱修复业务服务单位进行公开征集,本着公平公开原则,经专家组评审最终确定2025年度合作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评审。
一、评审流程
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2、接收各服务单位提供的评审材料与实物;
3、由本馆(院)评审团队现场评审,对入围服务单位通知进入复审;
4、服务单位根据馆方要求提前装裱原件与装裱材料样品,接受评审团队复评,若未达到评审要求技术水平且相差较大者,取消其中选资格;
5、根据评审团队意见,最终确定8家服务单位,并在本馆(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
二、参加评审要求
1、参与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与服务单位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评审要求,注册年限不得少于1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参与单位需有相关业绩(提供前期优秀案例及合同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5、不接受机制装裱、手工热膜烫裱、使用化纤材料及机制纸、皮纸质装裱、非传统工艺装裱的服务单位;
6、参与服务单位应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评审资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
三、评审需提供的资料及实物
1、《书画装裱与修复评审报名表》(见附件1);
2、装裱原件(至少提供框装与立轴装裱工艺各一件)与装裱材料样品(常用框料、绢、绫、轴头、纸张、天地杆等),此项实物复审时提交;
3、书画装裱与修复项目报价表(见附件2,填写并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证书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6、相关业绩资料(提供前期优秀案例及合同证明);
注:以上材料请注意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评审标准
对服务单位资质、设备、场地规模;总体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服务项目报价;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五、评审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请参与评审服务单位将评审材料交至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办公室报名参加,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51-6079589
附件:1、《书画装裱与修复评审报名表》
2、《书画装裱与修复项目报价表》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