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宗旨
为促进美术事业的发展繁荣,进一步发挥太原美术馆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太原美术馆特成立“太原美术馆之友”群众组织。
第二条 美术馆之友的基本条件
- 一、热爱美术艺术,有参观展览、学习交流的愿望;
- 二、身心健康,向上向善;
- 三、能够积极参加和参与太原美术馆的展览服务、艺术推广及艺术教育等各项活动;;
- 四、能够积极带动太原美术馆美术艺术交流、美术拓展工作,能够为太原美术馆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 五、填写‘太原美术馆之友”申请表,公共文化部将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报名档案。
第三条 美术馆之友义务
- 一、热爱美术馆事业,履行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太原美术馆形象,自觉维护“美术馆之友”的形象;
- 二、不以“美术馆之友”的身份从事无关的活动;
- 三、“美术馆之友”在参加活动时必须佩戴“美术馆之友”徽章。
第四条 美术馆之友的权利
- 一、免费使用太原美术馆提供的专业书籍及学习材料;
- 二、对太原美术馆举办的讲座、教育活动,有优先参与权;
- 三、在太原美术馆艺术书店购物享受九折优惠;
第五条 报名方式
- 联系电话:0351-6089616
太原美术馆拥有对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本馆公共教育与对外关系部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与相关工作的具体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