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办展质量和水平,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对展览文化服务单位进行公开征集,本着公平公开原则,经评审团队评审最终确定2025年度合作意向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文化服务单位参与评审。
一、评审流程
1、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征集公告;
2、接收各文化服务单位提供的评审材料及服务项目报价表;
3、由本馆(院)评审团队现场初评,对入围服务单位通知进入复审;
4、由评审团队再次评定,各参评单位现场作服务推介;
5、根据评审团队评分情况及综合评审意见,最终确定10家服务单位,并在本馆(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
二、服务内容
1、展厅空间营造(包含但不限于改色、展陈空间布置、移动展墙搭建撤除等);
2、展览氛围营造(包含但不限于海报、形象墙、展签设计制作、展览标识制作等);
3、展览布撤展(包含但不限于展品上墙、移动搬运展台及相关展陈设施设备搬运布置);
4、专业灯光调试;
5、数字化展陈设计布置;
6、其它展务工作。
三、参加评审要求
1、参与文化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与文化服务单位营业范围需符合本次评审要求,注册年限不得少于1年,经营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参与单位需有相关业绩(提供前期优秀案例及合同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审;
5、参与文化服务单位应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评审资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评审需提供的资料
1、《展览文化服务评审报名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证书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4、相关业绩资料(提供前期优秀案例及合同证明);
5、基础展览服务项目报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
注:以上材料请注意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评审标准
对文化服务单位规模(服务资质、有无固定办公场所、技术团队培训管理等);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专业人员数量;服务项目报价;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六、评审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止,请参与评审文化服务单位将评审材料交至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办公室报名参加,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接收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51-6079589
附件:1、《展览文化服务评审报名表》
2、《基础展览服务项目报价表》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