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面向全社会提供美术展览公益服务,请您仔细阅读申办指南内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办。
一、展览申请
(一)申请资格
长期从事艺术创作、策展,具备较高艺术水准与社会影响力的国内外机构、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向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
所申办展览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尊重中国国情,符合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符合本馆(院)的学术定位与办馆方向。
其中艺术类个人展览、群体展览申报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
1、艺术类个人展览申报。其作者须为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会员、西泠印社社员或其他国家级专业造型艺术协会会员以上;各级美术馆或画院专职艺术家须获得由人社部门评审的一级美术师资格;作者、作品应获得国内或国际知名艺术评论家的关注及充分肯定,并在重要艺术刊物(CSSCI)上有相关评论文章;作品参加全国美展、书法届展且获奖者(其他艺术类同按相关艺术届展参报);在国家级重点美术馆、国家级一级博物馆成功举办展览者。
上述条件须同时具备三项及以上方可申报,原则上每年举办当代艺术名家申报展不超过5个。
2、艺术类群体展览申报。应具备一定的艺术水准,其参展人员中国家级造型艺术协会会员达到参展人员总数的半数以上方可申报,其入展作品须经过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艺术委员会严格评审后方可展出。
3、外国展览及港澳地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所办的展览。应首先向相关外事机构报批,批准后向市级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向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申办。
二、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填写《展览申办登记表》《艺术家个人信息表》(见附件1、2)
(二)提交相关项目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资料)
1、展览策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展览名称、策划宗旨、展览版块、目的意义等);
2、展览挂名单位确认公函(包含但不限于指导单位、支持单位、主承办单位等);
3、提交《展品清单》(见附件3),展出作品电子图录(电子作品单幅不低于5M,信息涵盖:作品名称、作者、类别、尺幅〔长×宽〕、创作时间、材质等信息);
4、展览的其他相关资料(含作品图片或画册和图像、影像等资料);
5、拟定展览时间,展期、展厅需求(展线或展出面积);
6、申请人需提供展览拟定主要媒体宣传渠道,以便我馆(院)统筹安排。
(三)提交《作品捐赠意向书》(见附件4)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长期以来积极推进公益美术馆“以展促藏、以藏促研”,不断拓展丰盈国之藏品,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我馆(院)不收取任何展厅场租费,鼓励申报展览的艺术群体、艺术家向馆(院)方捐赠代表性参展作品。捐赠数量由双方在签订展览协议前具体协商确定,捐赠工作由馆(院)方典藏部门负责审定并实施。
(四)若申请人有相关配套学术、公教活动,须在申办展览时一并将公教方案、学术实施方案提交我馆(院),项目将同步经过馆(院)方学术研究部、公共教育部审议,得到我馆(院)认可后方可实施。
(五)申请人在展览实施前,须将有特殊安防要求的展品制定安防方案交我馆(院)安全运营部审议,得到我馆(院)认可后方可实施,需临时配置的安防设备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展览实施过程中不得对我馆(院)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害,若造成损害的须赔偿并及时恢复原状。
(六)各造型艺术协会或群体每年原则上只能在我馆(院)举办一次展览;每位当代艺术名家原则上只能在我馆举办一次展览,如艺术成就取得重大突破或阶段性成果确需再次举办个人展览的,须经馆(院)艺术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人员同意,并审议批准后方可举办。
(七)申请人不得申办带有销售或具有盈利行为的展览。
(八)展览申报成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取消、延迟该展览项目。
(九)展览申报获批前,申请人不得单方面使用美术馆(画院)的名义进行宣传。
三、申请时间、提交方式和受理地点
(一)申请时间:
原则上申请人应不晚于展览举办时间前6个月申报展览。
(二)提交方式:
1、电子版提交方式: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展览申报官方邮箱 tymsgzlsq@163.com(申请人下载附件表格,填好后与其他要求材料一并发送);如果资料包较大,可通过百度网盘分享链接或寄送储存卡/U盘的方式进行提交。
2、纸质版提交方式:请提交至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区广经路一号 太原美术馆一层服务台,需备注“×××展览申报材料”。
(三)受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受理地点:太原美术馆一层前台
咨询电话:王老师 0351-6089616
18536839949
四、展览审批
(一)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将择时对提出申请的展览进行资格、可行性等方面的审定评议。审定周期约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最终结果由馆(院)方代表及时给予书面回复。
(二)经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研究同意后的展览,由我馆(院)代表(简称甲方)和申请人代表(简称乙方)签订办展协议书,双方签订展览协议后,根据我馆(院)展览实际情况排定展厅及展期,并提供展厅平面图。
(三)所申报展览项目如遇重大展事活动,本馆(院)有保留变更或终止本展览的权利。
附:1、《展览申办登记表》
2、《艺术家个人信息》
3、《展品清单》
4、《作品捐赠意向书》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