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评原则
1、坚持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任的原则。
2、本着有利于发掘人才、培养人才、吸纳人才,充分发挥优秀艺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坚持考核、聘任和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二、评选岗位
艺术创作人员、美术理论研究人员、展览策划人员
三、复评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需携带报名表纸质版、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协会会员证、省级以上作品参展证书等),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评者,需提前电话告知,并将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及作品照片或ppt展示视频,于2021年6月30日24时前发送至tymsgczyj@126.com,逾期未发送或未到场视为自主放弃复评。
四、复评办法
岗位 | 复评办法 | 时间 | 地点 |
书法、 美术创作 | 书法、国画需现场创作作品一幅,馆(院)方提供基础创作工具,可自备,书法创作时间为半小时以内,国画创作为一小时以内。其他不适宜现场创作的美术类别需携带本人近期代表作原作,不方便携带的如大型雕塑等作品提前发送创作视频及作品影视资料于2021年6月30日前发送至tymsgczyj@126.com。 | 2021年7月6日 8:30签到 9:00开始 |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
美术理论研究 | 提供本人近期学术研究成果,并做ppt展示。时间在10分钟以内。 | 2021年7月6日 8:40签到 9:00开始 |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
展览策划 |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策划展览,需有完整的展览策划书,并做ppt展示。时间在10分钟以内。 | 2021年7月6日 8:40签到 9:00开始 |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
联系人及电话:史俊丽 15135168538、雷蓉蓉 18003402099
太原美术馆(太原画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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